我校被确定为国家开大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试点建设单位

作者:系统管理员2014/04/11 00:00

    国家开放大学2014331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试点建设单位评审结果的通知”(国开认证〔2014〕1号),确定了区域分中心18个和行业分中心19个。区域分中心主要设在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包括各省级电大和地方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是经国家开放大学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的。

    江苏开放大学被确定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试点建设单位之一。

    通知指出:区域分中心要开展学习成果类型调查,为本区域社会成员建立学习账户;重点探索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体系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与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