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教学〔2019〕6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燎校各办学点:
2019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含一村一)学生毕业(含学位)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生审核范围
(一)2011年春季至2016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在2019年1月31日前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则(专业规则需同时满足各模块最低学分)规定的课程,其全部成绩(含免修免考、实践课成绩等)均为合格,即准予毕业审核。
(二)2019年1月毕业的学生须在2018年12月以前通过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同时,这批毕业学生提交课程免修免考业务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三)2019年1月后通过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或2019年1月5日后提交免修免考申请业务的学生不参与2019年1月毕业批次审核。
二、审核时间
法学本科部分证书由于受合作高校盖章时间要求的限制,毕业申请和审批毕业申请截止时间3月20日,其余专业毕业申请和审批毕业申请截止时间4月12日。
三、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及毕业生名单上报
(一)学生基本信息核对
根据中央电大电校教〔2009〕10号《关于全面实施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的通知》,将不再受理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所以,各学习中心一定要严格按照苏电大教务〔2011〕18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毕业审核期间不受理学生个人信息更正。
各学习中心应及时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和信息更正工作,及时查询信息更正审批情况,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毕业生名单上报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生汇总表》由各市校存档,无需上报国开分部教学处学籍办公室。
四、毕业生照片
各单位务必做好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在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前均需要上报电子照片。
1.毕业生电子照片自行采集系统采集的照片
按照2018年6月“毕业生电子照片自行采集试点工作现场培训会”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开展毕业生电子照片自行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开大教学〔2018〕30号)文件精神执行。
2.其他电子照片
按照原毕业生电子照片要求执行。
以上2类电子照片需分2个文件夹分别上报,做好标注。
五、毕业审核材料上报
各单位请按时上报毕业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毕业申请及上报材料。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做好毕业初审和上报材料的工作。工作中遇有问题,及时与国开分部教学处学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6265365(芮凌燕、祁维)、02586265367(赵晖、路璟)。
六、证书颁发
2016年春季及之后入学的法学本科学生,从2018年7月毕业批次开始证书将不再加盖中国政法大学校章。
总部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装上印制二维码,各地方学院扫描二维码确认接收,实现证书位置和发放信息的记录跟踪。
七、学位申请
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和合作高校的学位,只能选择其一,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
(一)申请合作高校学位
1.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2.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上海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5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19年7月前毕业的学生。2015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或者2019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不能申请上海师范大学学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和物流管理专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6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19年7月前毕业的学生,2019年7月及以后毕业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4.教育管理专业: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对象为2017年秋季及以前注册入学并且于2020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0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5.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法学专业:总部已与原合作高校续签了协议,继续合作开展学位授予工作。上述专业合作高校学位授予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
6.各地方学院4月30日前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
7.申请合作学位的学生必须签写“合作高校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13),此签字材料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无签字材料的不受理合作学位申请。
注:《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附件5),适用于除上海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和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二)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1.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非英语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学位外语考试:
a.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b.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c.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d.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e.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1)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时须通过以下学位英语考试之一:
a.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b.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和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c.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等级考试;
d.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e.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电子版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一份,分专业填报,表中名单按学号升序排列,详见附件8;
(2)各学习中心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位论文模块,提交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及查重初检报告的电子版;
(3)各学习中心通过国开教务管理新系统学位论文管理模块填写学位办信息库所需的授予学位学生的学位信息。
3.纸质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8)一份,与电子版一致;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9),一式两份;
(3)《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10),一式两份;
(4)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定稿版)一份,《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附件11);
(5)有退回记录重新申报国开学位的学生,提交纸质《论文修改说明》(附件12)。
4.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各学习中心依据新系统中学位审核通过名单,将拟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论文(定稿版)、论文评审表及查重初检报告,在新系统的学位论文管理模块中提交至分部;同时各地方学院向学籍办公室报送所辖学习中心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所有纸质材料。
(2)5月30日前,教务办公室在新系统中复审论文、论文评审表及查重初检报告,复审合格后提交至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学籍办公室复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至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详见表1。
联系人:教务办公室,张雯,025-86265366;学籍办公室,路璟,025-86265367。
表1国开学位申报工作时间表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负责人 |
2019年4月30日前 | 学习中心通过新系统,将申请国开学位学生的论文、论文评审表、查重初检报告、学位信息提交至分部。 | 教务办公室 | 张雯 |
地方学院汇总、报送申请国开学位学生的相关电子及纸质材料至分部学籍办公室。 | 学籍办公室 | 路璟 | |
2019年5月30日前 | 分部教务办公室在新系统中复审论文、论文评审表及查重初检报告,并提交至国家开放大学总部。 | 教务办公室 | 张雯 |
分部学籍办公室复审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并报送材料至国开总部学位办公室。 | 学籍办公室 | 路璟 |
(三)工作要求
1.在学位名单上报前,请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最新学位要求核实学生各项学位课程成绩,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最新学位要求请到相关QQ群的群文件中下载),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或《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和土木工程专业,设计类论文选题以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审核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
3.查重初检由各学习中心在上传论文之前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账号在万方平台进行,以免查重检测时间过早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如因学习中心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时间与此次申请学位时间间隔较长,导致查重检测结果与总部检测结果不一致,将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
4.国开学位申请材料被退回的学生可于下次学位授予工作时再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但必须符合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要求,同时需要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附件5: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doc
附件6:上海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xls
附件7: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国开分部教学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