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在校生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3-01浏览:2537

苏开大教学〔2019〕8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燎校各办学点:

为落实《关于开展在校生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开教〔2019〕4号),积极配合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工作,现启动江苏分部国家开放大学在校生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范围

所有在校学生采取自愿原则进行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

二、业务流程及具体工作内容

1.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已对“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进行相关技术改造,即日起至3月7日下午5点,学生本人可自行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学习空间,查阅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通知,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栏目下,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准、补录父母/监护人信息。

2.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将提供汇总后的学生信息核准及补录父母/监护人名单(实时同步),各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在核准及补录工作期间指派专人回访,核实学生填报的信息,并做好回访记录。

3.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汇总所有确认后的学生信息,于3月10日前报送上级部门。

4. 如学生在核准中提出本人关键信息有误,申请更正,国开分部教学处学籍办公室将下载名单并组织地方学院、学习中心联系学生,核对申请内容,要求学生补充信息更正所需材料。学生信息更正需通过正常的信息更动流程,由各级单位学籍管理部门提交修改。

5. 2019年春季及以后录取的新生,招生人员在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总部将在学生正式入学后,按上述流程核准相关信息,并报上级部门。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学生均可填报父母/监护人信息,但只有年收入达到六万元及以上的学生或其父母/监护人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2. 本次工作是否采集父母/监护人信息,应尊重学生及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

3. 3月7日后,还可继续进行补报,但该时间节点后补录信息的再次上报需等待上级部门通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安排专人落实,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准补充。

联系人:祁维025-86265365

附件:个税申报功能操作指南.docx

国开分部教学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