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教学〔2018〕52号
各市县(区)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2018〕6号)要求,我校决定成立国家开放大学江苏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审核委员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位审核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分管国家开放大学业务的校领导、国开分部教学处处长、各教学部负责人及本科专业负责人、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2.学位审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主任由分管国家开放大学业务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国开分部教学处处长及分管教学的副处长担任。
3.学位审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位审核、申报及授予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统筹相关教学和管理部门开展学位论文集中审核工作。
3.审核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4.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各合作高校学位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分类整理、汇总、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5.向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办报送通过学位审核的人员名单及学位申请材料。
6.协助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处理学位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7.及时向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反馈学位申报的审核结果。
8.指导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的学位申报工作。
9.及时发放获得学位学生的学位证书。
国开分部教学处
2018年12月24日